当前位置:首页/信息公开/公示公告  文章详情
发布时间:2025-01-10 19:35来源:昆明市高速公路建设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石林至泸西高速公路(昆明段)2025年度道路保洁及日常养护工程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 竞争性谈判条件

石林至泸西高速公路(昆明段)2025年度道路保洁及日常养护工程项目,经相关文件批准实施,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确定本项目成交人。该项目由云南求道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代昆明石泸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组织竞争性谈判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二、 项目概况与竞争性谈判范围

2.1 项目名称:石林至泸西高速公路(昆明段)2025年度道路保洁及日常养护工程项目

2.2 项目概况:石林至泸西高速公路(昆明段)项目主线全长27.26公里,主线按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00km/h,路基宽度26米,桥梁15075.16m(单幅)/18座(含立交区主线桥),其中大桥14664.1m(单幅)/14座、中桥411.06m/4座,隧道6334m(单洞)/2座,互通立交3处,分离式立体交叉2处,天桥3座,通道9座(不含立交),涵洞22道(不含立交),停车区1处,加水站1处(与停车区合建),收费站、管理中心、隧管所各2处。

2.3 竞争性谈判范围:石林至泸西高速公路(昆明段)K0+000-K27+260(主线、互通立交)、圭山连接线K0+000-K9+611.757(二级公路)路基、路面、桥涵、隧道、交通安全设施及绿化工程的道路保洁及日常养护工程施工。具体工作内容以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以及采购人的实际需求为准。

2.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5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6 质量要求:执行《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17、《公路养护技术标准》JTG 5110-2023及其他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相关的质量要求、规范标准,确保一次性验收合格。

2.7 计划服务期:本项目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只设一个标段。

三、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类似法定凭证;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商业信誉:①.申请人近三年(2021年至今)应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无因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仲裁和诉讼记录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②.申请人应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自行查询自本谈判公告发布日前三年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网站截图(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并将截图放入响应文件中;

③.申请人应提供在“云南省政府采购服务信息平台”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的网站截图,并将截图放入响应文件中;

④、本项目对失信被执行人,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执行。由采购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申请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给评标委员会。对严重失信主体否决其投标资格。

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2022年、2023年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申请人若为事业单位的,则不需提供利润表;新成立企业不满三年的须提供成立至今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如成立不足一年的无需提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或承诺,新成立无缴纳记录或者免缴的自行提供说明);

(5)申请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申请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书面声明);

3.2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同时具备路基路面、桥梁、隧道养护甲级资质、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或具备《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22号)实施前已取得公路养护三类甲级资质(资质证书在有效期范围内)。

(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人,①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公路工程专业);②具有5年以上从事公路养护及公路施工的工作经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书),且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③须为本单位人员,且提供社保证明;④.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⑤2021年至今,以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身份至少担任过一项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50万元的高速公路养护项目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有效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业主证明等证明材料,且证明材料能证明业绩工作内容、时间、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姓名及职务。

(4)项目组其他成员资格要求:①计量工程师:1人,中级及以上公路工程类技术职称、从事类似等级公路计量工作3年及以上(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书);②专职安全员:1人,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公路养护及公路施工工作经验3年以上;③现场管理人员:2人,公路养护及公路施工工作经验3年以上(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书)。以上人员须为本单位人员,且提供社保证明。

3.3企业类似业绩要求:

谈判申请人近三年(2021年至今)至少承担过1项(包含正在实施或已完成)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50万元的高速公路养护类似项目。须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有效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业主证明等证明材料,且证明材料能证明业绩工作内容、时间。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谈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谈判,否则,相关谈判结果均无效。

3.6本项目竞争性谈判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四.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5年 01 月 09 日至 2025 年 01 月 15 日,每日上午 09: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

4.2 获取方式:

(1)邮件获取:请将报名资料(盖章扫描)发送至765979039@qq.com并在邮件正文备注单位名称、报名项目名称、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经我公司核实查收后,发送电子版竞争性谈判文件完成报名;

(2)现场获取:请携带报名资料至云南求道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昆明市盘龙区北京路广场金色年华A座A0709号)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3)报名资料: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原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 01 月 21 日上午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递交地点:云南求道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昆明市盘龙区北京路广场金色年华A座A0709号)。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3 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将与上述响应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在云南求道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昆明市盘龙区北京路广场金色年华A座A0709号)公开进行,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六.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 监督单位名称及联系电话

招标监督部门:昆明石泸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联系电话:0871-67272582。

提示:各潜在申请人如对竞争性谈判公告、竞争性谈判文件内容有异议或投诉的,应按相关时限要求内向采购人或者监督部门提出。

八.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昆明石泸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昌宏西路罗衙立交管理用房3楼

联   系   人:冯工

联 系  电 话:0871-67707098

 

采购代理单位:云南求道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昆明市盘龙区北京路广场金色年华A座A0709号

联   系   人:芮工

联 系  电 话:159124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