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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6-06 17:57来源:昆明市高速公路建设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昆明东南绕城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合作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昆明东南绕城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合作项目已由昆明东南绕城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相关文件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昆明东南绕城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昆明东南绕城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云南恒联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现对昆明东南绕城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合作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昆明东南绕高速公路沿线。

2.2项目概况:

(一)项目实施位置及面积:

本项目最大装机容量约为40.0678MWp ,主要利用昆明东南绕高速公路沿线部分资源开展分布式光伏项目,布设场景为:边坡、高速公路互通式匝道(其中甸头互通立交按要求进行农光互补进行推进,项目施工后恢复项目绿化,项目施工设计按安全性、美观性实施;余家海立交按“光伏+停车场”的方式开展,满足甸头、余家海二次开发使用)、高速公路变电站屋顶、高速公路服务区屋顶、高速公路收费站顶棚等区域布设光伏板。

本项目共计32个点位,分别为:变电所(8个)、服务区(2个)、停车区(4个)、收费站(7个)、隧道监控所(1个)、匝道(5座)、互通立交(4座)、(边坡1个),可实施面积约为408112㎡,最终以实施面积为准。

(二)项目实施土地性质及经营现状:

1.土地性质:除宜良南停车区、北羊街服务区房建占地为经营性用地外,其他均为公路用地(划拨)。

2.经营现状:昆明东南绕高速公路沿线服务区、停车区、管理用房和收费站顶棚、匝道空地、边坡等资源长期空置,匝道空地、边坡目前栽植一定量绿化树植。

2.3招标范围:昆明东南绕高速公路沿线部分资源开展分布式光伏项目,布设场景为:边坡、高速公路互通式匝道(其中甸头互通立交按要求进行农光互补进行推进,项目施工后恢复项目绿化,项目施工设计按安全性、美观性实施;余家海立交按“光伏+停车场”的方式开展,满足甸头、余家海二次开发使用)、高速公路变电站屋顶、高速公路服务区屋顶、高速公路收费站顶棚等32个点位布设光伏板,包括项目投资、设备和材料采购供应、建筑安装工程施工、调试、并网验收、项目运营等内容。所发电能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方式进行并网,具体详见第五章招标人要求。

2.4合作年限:25年。

2.5合作经营模式:本项目采用“固定收益”+“浮动收益”的合作方式合作,其中:

(1)固定收益为:按照第三方评估单位出具的评估报告,25年合计价值25706135.6元为基准价,报价不得低于基准价,签署合同后于15个工作日一次性支付首次5年期固定收益费用,后续每5年期限满前1个月支付下一个5年期固定收益费用,如不按规定支付的终止合作。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招标人要求。

(2)浮动收益:招标人使用光伏发电部分的电价,按照云南省脱硫燃煤标杆上网电价为基准价,报价不得高于云南省脱硫燃煤标杆上网电价,电费按优惠后进行结算(电费=云南省脱硫燃煤标杆上网电价*优惠率*使用光伏电度数),云南省脱硫燃煤标杆上网电价变动的以实际为准;

(3)碳交易收益分成:由碳汇交易所产生的经济效益由双方共同享有,所获得的碳排放交易利润招标人所占比例不得低于(含)50%,最终比例以实际为准;

2.6其他相关要求:

(1)并网能力要求:给予180天的项目备案及并网接入工作,不能并网将一票否决。

(2)施工后绿化质量应高于现行标准,不能满足将一票否决;

(3)甸头立交、余家海立交应保证招标人二次开发功能(其中甸头互通立交按要求进行农光互补进行推进,项目施工后恢复项目绿化,项目施工设计按安全性、美观性实施;余家海立交按“光伏+停车场”的方式开展,满足甸头、余家海二次开发使用)不能满足将一票否决;

(4)中标单位负责该项目备案、审批、建设工作,公司予以配合;所产生的费用及税费由中标单位承担,不能满足将一票否决。

(5)项目建成后,屋顶修缮、维护以及建有光伏的匝道空地的绿化管养等工作均由中标单位进行承担,在招标人范围内移栽植被的,须保证成活率。

(6)风险防范及退出机制:退出机制详见第五章招标人要求。

(7)中标单位利用招标人既有高压端供电设备及线路实现光伏电站并网的,按照设计图纸及项目实际使用线路、设备情况,另行询价比较、协商确定线路、设备维修、维护费用。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省、市以及行业的相关要求,并且满足招标人的需求,一次性验收合格并顺利并网。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等企业证件。

3.2 投标人业绩要求:具有光伏发电开发经验,提供2项及以上类似业绩证明(类似业绩是指:最大装机容量28 MWp及以上的光伏发电开发业绩,证明资料包括合作经营合同、并网完成证明)。

3.3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并提供2020年、2021年、2022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若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成立不足一年,提供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

3.4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

(2)投标人信誉良好,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按《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云建建函〔2016〕422号)要求,未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官网中“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失信被执行人,企业及企业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3.5其他要求:投标人应按招标人要求进行承诺,成承诺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责任承诺;(2)投标人承诺书;(3)施工后绿化质量高于目前标准承诺;(4)甸头立交、余家海立交保证招标人二次开发功能承诺;(5)中标后承诺负责该项目备案、审批、建设工作,招标人予以配合,所产生的费用及税费由中标单位承担;(6)承诺在180天内完成项目的备案及并网;(7)中标单位利用招标人既有高压端供电设备及线路实现光伏电站并网的,按照设计图纸及项目实际使用线路、设备情况,另行询价比较、协商确定线路、设备维修、维护费用的承诺。

3.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6月5日23时59分至2024年7月4日23时59分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选择“昆明市”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年7月1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选择“昆明市”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6.3逾期上传或未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我方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8. 监督单位名称及联系电话

监督部门:昆明东南绕城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联系电话:0871-63306935,电子邮箱:1713364951@qq.com。

提示:各潜在投标人如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文件内容有异议或投诉的,应按相关时限要求内向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监督部门提出。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昆明东南绕城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昌宏西路罗衙立交管理用房4楼

联系人:张工

电  话:0871-67128161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恒联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北京路1037号昆明广场悦中心43楼4310室

联 系 人:刘红  平礼红   高春丽   陈姚

电    话:13759125710        13888525502